沈阳:明确规范公共交通车辆车容车貌及服务标识
- 发表时间:2017年04月05日
央广网沈阳4月5日消息(记者郭威)沈阳市对公共交通车辆车容车貌及服务标识进一步明确规范,要求车内各种标识不能损坏,也不能卷边翘起;灭火器、应急锤、车门应急阀附近应设有指示标识;车内不能张贴或散发书面广告;11米及以下车型广告看板数量不得多于5块等等。
办法对公交车的整体外观一共作了七项规定:车身外蒙皮无明显破损。身漆膜无明显剥落或底色暴露。各类装饰条、压条无翘起现象。车外各种灯光齐全有效,灯具面罩完好、无缺损。车辆后视镜整体完好、无破损。车身各类舱门完好、无缺损,运营中保持关闭状态。前路牌、后路牌、腰牌方向幕完好、醒目,显示准确、无破损,LED等屏幕完好、显示准确、清晰。
办法还规定,公交车上、下车门后侧醒目位置设置“上车”、“下车”中英文标识。车内左侧车窗上沿中间位置要设置线路走向示意图,或适当位置设置GPS指示灯示意图,标注站名与指示灯逐一对应。上车门附近设置儿童购票线。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专座用橙色区分,并设置“爱心座椅”标志。车内外各种标识安装牢固,显示清晰,完好无损,无卷边翘起现象。车厢内外无未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张贴物。
对于公交车内的卫生状况,办法要求车厢内无尘土、无污垢、无杂物、无垃圾,车外漆面(广告外蒙皮)、轮胎轮毂、车厢内壁、玻璃门窗、地板及踏步、座椅和扶手等部位干净、整洁。
车内垃圾箱应及时清理、无异味。车内外无张贴物残痕、残留胶痕等。车内外LED屏、车载电视等设施、标识干净整洁,字迹清晰,无积灰或污渍。铰接式车辆铰接转盘伸缩棚无破损及污迹,无积灰。雨、雪等特殊天气结束后4小时内车身恢复干净整洁。